澳大利亚c-tick认证

电子电器产品进入澳洲,除安全标示外,还应该有EMC标志 即c-tick 标志。目的是保护无线电通讯频段的资源,它规定的实施制度有点类似于欧洲的EMC指令. 因此,可以由生产商/进口商进行自我声明。但是,在申请 C-tick 标志之前,必须要按相关CISPR标准进行测试。并要由澳洲进口商背书&提交报告。 澳洲 ACA(Australian Commication Authority ) 统一受理,发放登记号码。
澳大利亚,电器产品的EMC要求由ACA(Australin Communications Authority)监控。使用的标准除了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标准(AS/NZS)之外,ACA2002年又承认了103个其他标准,这些标准包括EN,IEC和CISPR。
为了限制电磁干扰的影响,澳大利亚从1999年1月起,对所有的在标准规定范围内的产品实行电磁干扰(EMI)强制性要求。部分EMC实验项目也必须符合强制性要求,它们是:传导干扰、断续干扰(喀呖声)、辐射干扰。其余EMC项目不作强制要求。产品经检验符合相关标准,才可贴上C-Tick标志。任何公司或个人要使用此标志必须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,得到书面批准后方可使用,而且标志的高度不得低于3毫米。
C-Tick标志旁必须按规定标上澳洲供应商的信息,以便ACA在市场上抽检产品时能有效地追溯到为该产品EMC负责的供应商。信息的标识包括四方面的内容:
1.澳洲供应商的注册名称与地址。
2.澳洲公司注册号(Australian Company Number)
3.由ACA颁发给澳洲供应商的号码。
4.产品在澳洲市场上使用的澳洲注册商标。
澳大利亚的EMC体系把产品划分为三个级别,供应商在销售级别二、级别三产品前,必须在ACA注册,申请使用C-Tick标志。
级别一产品是指对使用无线频谱的设备干扰辐射较低的产品,如手动开关、简单的继电器、单向鼠笼式电感电机、电阻等。
级别二产品是指对使用无线频谱的设备干扰辐射较高的产品,如开关电源、电焊机、调光器、大部分的家用电器等。
级别三产品是指对使用无线频谱的设备干扰辐射极高的产品,即CISPR11与CISPR22覆盖的产品。目前,通信终端产品仍就包含在此范围内,但是从2003年11月7日起,终端产品将被划分到级别二产品中。 (www.cnqce.com)
新西兰SAA 认证

澳洲和新西兰是两个人口较稀少的国家,目前人口只有2300万人口, 但消费能力非常强。被人们普遍认识的SAA (Standards Association of Australia) 其实是一个标准研究所,主管标准的制定和修订。进入澳洲(包括澳大利亚和新西兰)的电子电器等产品必须通过该认证,在产品上打上认证证书编号,才能合法地进入澳洲销售。
澳洲的产品安全检测由国家认可的实验室--- NATA (National Association of Testing Authorities)实验室,或CB会员实验室测试,将测试报告提交各州的认证受理机构申请证书。
SAA认证有两种标志,一种是形式认可,一种是标准认证。形式认可只对样品负责,标准认证既要对样品负责,又要对工厂的品质保证系统进行考核。
SAA认证的申请方式有两种:一种是直接申请、一种是通过CB报告去转。目前客户多才用CB报告去转SAA,时间一般2-3周。
SAA测试标准同IEC和EN标准基本一致,但存在细小差别。因此测试时还需将澳洲差异写在报告中。同时特别注意插脚有特别要求。
发证机构:目前SAA的发证机构有SAI,DOIR(Q number),DOFT(N number)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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