欧盟电子电气设备有害物质限制使用(RoHS Directive,2002/95/EC)已于2006年7月1日正式实施,迄今已超过一年,但目前仍然存在许多疑问有待处理.例如:某类产品是否属于RoHS管制的范围?业者应具备哪些RoHS
符合性证明文件?欧盟各国究竟如何执法?
有鉴于此,欧盟陆续公告了以下文件,为业者指明方向,避免各国执法的分歧。欧盟落实RoHS强制执行的决心非常鉴定,且全面逐步展开,值得业者密切注意:
《RoHS执行指南》(RoHs Enforcement Guidance Document)-英国,2006年5月《裁决手册》(Manual of Decision),2007年3月
目前,欧盟各国已相继开始执行RoHS指令,最新进展如下:
【芬兰及瑞典】
芬兰及瑞典官方授权Intertek,协助控制该国电子电气产品中所含的限制使用有害物质。
【挪威】
提出PoHS法令
挪威近期向WTO组织提出《消费性产品中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法令》(PoHS-Prohibition on certain
Hazardous Substances in Consumer Products)。这一法令涵盖范围比欧盟RoHS更广,涵盖了几乎所有消费产品,而且挪威PoHS的限制物质增加到18项。
挪威的PoHS法令目前孩子征询公众的意见,征询意见结束日期为2007年9月1日。此提案预定与2007年12月15日获得通过,于2008年1月1日生效。
【比利时】
比利时虽然尚未执法,但将锁定价格较便宜且非著名品牌的产品。值得一提的是,比利时并不接受尽职调查(Due Diligence)的辩解,官员认为生产者必须为其产品是否符合RoHS负唯一的责任,当然也必须为其供货商所提供的符合性文件的正确性负责任.
【丹麦】
针对使用生命周期短的产品做检测,例如抛弃式照相机。cnqce.com
【英国】
英国目前的政策是帮助未符合RoHS指令的业者达成目标,而非单纯的查处与罚款。目前英国的执法机构正采取以下行动:
1.随机抽样检测市场上的产品,利用XRF检查其符合性;
2.依据产品类型、公司规模、市场规模或举报等信息,建立高风险物质数据;
3.根据市场情报或竞争对手举报的信息进行检测;
4.近期的检测目标为于英国组装或销售的个人计算机,接下来是工业相关设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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